关于《安庆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使用与维护管理办法》(修订稿)征求意见的函

调查时间: [ 2019-08-21 00:00 ] 至 [ 2019-09-03 00:00 ] 来源: 安庆市公安局 状态: 已结束 阅读:

市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安庆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使用管理办法》于2015111日正式实施,有效期3年,现已超期。经市政府批准,我办于2018年下半年开始就着手《办法》的修订工作,经过一年多来的努力,现《办法》修订已经成熟,拟提交法制部门审定,请于93日前提出书面意见。

 

附件:安庆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使用管理办法

 

 

安庆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9年821       

(联系人:邵良,18956922809

(表格)安庆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使用管理办法20190827.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