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10598/202002-00010 信息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号: 是否有效: 有效
发布机构: 市人防办(市民防局) 成文日期: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主题分类: 国防 体裁分类: 其他
服务对象: 生命周期:
词: 发文日期: 2020-02-04 08:54
称: 【上级政策解读】《安徽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加强人防工程易地建设工作的通知》

【上级政策解读】《安徽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加强人防工程易地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0-02-04 08:54 信息来源: 市人防办(市民防局) 责任编辑: 张

    一、起草背景

    自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我省人防工程建设数量增加较快,但由于人防工程体系未纳入城市规划,缺乏相关工作机制,易地建设工作难以有效开展,部分城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沉淀较多,未能发挥应有作用。人防工程被动地跟着地面建筑走,体系配套和综合防护功能不够完善。

    二、主要内容

   (一)人防工程内容纳入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我省人防重点城市和大多数县城的“地下空间和人防综合利用规划”已经编制完成,这是一个总体规划层面的专项规划,但工程建设必须有控制性规划的依据,总规中关于人防工程的控制性内容必须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才能具体落实到地块这是易地建设正常开展的最基本的前提和必要技术条件。

    (二)优化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审批。按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调整优化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报建审批程序。在民用建筑项目策划生成阶段提出人防核查意见,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前核查人防要求,依据规划对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同步建设或易地建设的方式、内容、要求和经费保障等方面予以明确。

    (三)发挥易地建设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明确易地建设费使用方向,在城市中心区、人口密集区、商业繁华区和重要目标毗邻区配套建设区域性重点人防疏散掩蔽设施,与城市公共服务设施互连互通,形成整体防护格局;结合城市综合改造和老旧小区整治,补建人防工程体系,同时解决停车场难等民生问题。

    (四)规范易地建设费征收和使用管理。主要是进一步规范易地建设费征收、使用和管理环节的工作。在已有关于易地建设费征收、使用和管理相关文件基础上,通过建立易地建设费核定机制、制定易地建设计划、实施年度预算管理等,一方面消化长期沉淀易地建设费,另一方面确保今后易地建设费收支平衡,真正发挥易地建设费使用效益。

    (五)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主要是确保《通知》落到实处。通过建立责任、协调、督查等机制,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进一步强化举措,确保《通知》在落实层面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