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10598/202207-00006 信息分类: 下属单位
号: 是否有效: 有效
发布机构: 安庆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成文日期: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体裁分类: 其他
服务对象: 生命周期:
词: 发文日期: 2024-08-01 08:56
称: 【下属单位】安庆市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所(安庆市人防工程质量管理服务中心)5861526

【下属单位】安庆市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所(安庆市人防工程质量管理服务中心)5861526

发表时间:2024-08-01 08:56

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所依法监督检查指导相关单位和个人落实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责任,确保人民防空工程处于良好战备状态。

一、负责对人防工程进行日常检查,督促人防工程管理和使用单位建立健全防火、防汛、卫生等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制定防汛、消防、卫生具体措施。

二、负责对人防工程设备设施平时维护状况进行检查,对使用单位人员的日常维护保养知识进行指导,做好人防工程附属设备设施的普查、检查、登记、建档工作。

三、负责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发放。

四、负责人防工程拆除和平时开发利用的受理和审查,上报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批准。

五、对人防工程检查中发现的违法问题进行调查、取证,形成处理意见后上报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六、完成国动办交办的其它工作。

负 责 人:鲁照来  所长(主任)  电话:5861526

办公地址:(龙眠山路158号)安庆市国动办二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