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51/202401-00009 信息分类: 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
号: 是否有效: 有效
发布机构: 安庆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成文日期: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生命周期:
词: 发文日期: 2024-01-04 15:28
称: 市国动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市国动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发表时间:2024-01-04 15:28 信息来源: 安庆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责任编辑: 市国动办政务公开

序号

市级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设定和实施依据

1

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

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县级人防主管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2.《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中发〔20019号)

3.《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84号)

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决定》

2

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

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县级人防主管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2.《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