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制度】安庆市国动办政务公开制度
发表时间:2024-05-13 14:55
信息来源: 安庆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责任编辑: 市国动办政务公开
根据安庆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有关工作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工作机构
建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本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科,具体承办政务公开工作。
二、公开原则
(一)落实规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二)突出重点。以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问题为重点,坚持实事求是,不搞形式。
(三)接受监督。政务公开便于群众知晓,利于群众监督。
(四)安全保密。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
三、公开内容
(一)对社会公开的内容:
1.本单位领导班子工作分工;
2.本单位工作职责、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各科(室)、直属单位工作职责,办公联系电话、电子信箱等;
3.行政许可、行政执法事项的政策依据、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办理权限以及服务承诺;
4.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
5.其他应对社会公开的事项。
(二)本机关内部公开的内容:
1.行政会议议定的有关事项;
2.年度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执行情况;
3.有关项目建设方案及招标情况;
4.固定资产及有关物资采购情况;
5.涉及职工利益的相关规定落实情况;
6.其他应在内部公开的事项。
四、公开形式
(一)对社会公开的内容,主要是通过新闻媒体、门户网站、市政务信息应用平台及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公开。
(二)对机关内部公开的内容,主要是通过文件、通报、公示等形式公开。
五、工作责任
(一)通过新闻媒体、门户网站、市政务信息应用平台及微信公众号对外公开的内容,由政策法规科承办,综合协调科协办。
(二)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类事项,由防护工程科承办,政策法规科协办。
(三)其他需要公开的由综合科承办。
六、公开时间
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