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51/202405-00017 信息分类: 政务公开制度
号: 是否有效: 有效
发布机构: 安庆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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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 发文日期: 2024-05-13 14:55
称: 【公开制度】安庆市国动办政务公开制度

【公开制度】安庆市国动办政务公开制度

发表时间:2024-05-13 14:55 信息来源: 安庆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责任编辑: 市国动办政务公开

根据安庆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有关工作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工作机构

建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本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科,具体承办政务公开工作。

二、公开原则

(一)落实规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二)突出重点。以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问题为重点,坚持实事求是,不搞形式。

(三)接受监督。政务公开便于群众知晓,利于群众监督。

(四)安全保密。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

三、公开内容

(一)对社会公开的内容:

1.本单位领导班子工作分工;

2.本单位工作职责、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各科(室)、直属单位工作职责,办公联系电话、电子信箱等;

3.行政许可、行政执法事项的政策依据、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办理权限以及服务承诺;

4.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

5.其他应对社会公开的事项。

(二)本机关内部公开的内容:

1.行政会议议定的有关事项;

2.年度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执行情况;

3.有关项目建设方案及招标情况;

4.固定资产及有关物资采购情况;

5.涉及职工利益的相关规定落实情况;

6.其他应在内部公开的事项。

四、公开形式

(一)对社会公开的内容,主要是通过新闻媒体、门户网站、市政务信息应用平台及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公开。

(二)对机关内部公开的内容,主要是通过文件、通报、公示等形式公开。

五、工作责任

(一)通过新闻媒体、门户网站、市政务信息应用平台及微信公众号对外公开的内容,由政策法规科承办,综合协调科协办。

(二)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类事项,由防护工程科承办,政策法规科协办。

(三)其他需要公开的由综合科承办。

六、公开时间

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