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51/202504-00003 信息分类: 13回应关切
号: 是否有效: 有效
发布机构: 安庆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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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 发文日期: 2025-04-01 19:42
称: 【热点回应】发现小区人防工程防护门被拆除该如何处理?

【热点回应】发现小区人防工程防护门被拆除该如何处理?

发表时间:2025-04-01 19:42 信息来源: 安庆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责任编辑: 市国动办政务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侵占人民防空设施”人防工程防护门属于人防设施,不得随意破坏、拆除。可联系市国动办防护工程科进行调查处理,联系方式:0556-5861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