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回应】发现小区人防工程防护门被拆除该如何处理?
发表时间:2025-04-01 19:42
信息来源: 安庆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责任编辑: 市国动办政务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侵占人民防空设施”人防工程防护门属于人防设施,不得随意破坏、拆除。可联系市国动办防护工程科进行调查处理,联系方式:0556-5861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