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市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应知应会知识之二
根据《安庆市纪检监察机关实名举报办理工作暂行规定》,纪检监察机关提倡实名举报,承办部门优先办理实名举报信访件,承办部门在收到实名举报材料后,一般应在3个月内办结,立案审查调查的,一般应在6个月内办结。所有实名举报件,都要向实名举报人反馈调查和处理结果。承办部门可采取当面口头反馈、电话反馈等方式进行反馈。承办部门要做好反馈工作记录,并填写《纪检监察机关实名举报反馈情况登记表》。根据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处理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集中整治的要求,对不是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的信访举报,要及时转交有关业务部门办理,并跟踪督办,堵绝一转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