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51/202306-00015 信息分类: 其他文件
号: 皖人防〔2021〕48号 是否有效: 有效
发布机构: 安庆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05-23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生命周期:
词: 发文日期: 2023-06-05 15:42
政策咨询机关: 法规宣教处 政策咨询电话: 0551-63443926
称: 【上级政策文件】安徽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早期人民防空工程分类处置技术导则》的通知

【上级政策文件】安徽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早期人民防空工程分类处置技术导则》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06-05 15:42 信息来源: 省人防办

各市、县(市、区)人防办: 

为进一步健全人防工程分类处置机制,对存在隐患的及因城市建设需要改造或退出的人防工程进行分类鉴定、处置,特制定《安徽省早期人民防空工程分类处置技术导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请各地抓紧开展相关工作,保障早期人防工程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安徽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11227

    附件:安徽省早期人民防空工程分类处置技术导则.docx